【事项名称】印花税优惠备案
【业务描述】
符合印花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印花税优惠备案。
【办理材料】
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1,政策依据:财税〔2008〕137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销售或购买住房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免征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2,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相关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保障性住房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4,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政府部门出具的保障性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3)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对开发商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印花税免征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6,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政府部门出具的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5.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7、09129903,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应报送:
(1)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7,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29903,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管理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9,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对公共租赁住房双方免征租赁协议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1710,政策依据:财税〔2015〕139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2701,政策依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12702,政策依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0.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33301,政策依据:财税〔2007〕11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41502,政策依据:财税〔2014〕7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12.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印花税免征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52401、09059901、09059902、09081509,政策依据:财税〔2013〕53号、财税〔2010〕92号、财税〔2003〕183号、财税〔2007〕45号),应报送: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过程中印花税予以免征(减免性质代码:09052401,政策依据:财税〔2013〕5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过程中印花税予以免征(减免性质代码:09059901,政策依据:财税〔2010〕92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印花税予以免征(减免性质代码:09059902,政策依据:财税〔2003〕18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过程中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09,政策依据:财税〔2007〕45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3.对中国铁路总公司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进行减免(减免性质代码:09052501,政策依据:财税〔2015〕5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4.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产权转移书据及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免征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599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3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5.对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固定通信资产增加资本金涉及的印花税免征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59904,政策依据:财税〔2011〕13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6.对2011年中国移动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权调整协议、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印花税免征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59905,政策依据:财税〔2012〕62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7.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02,政策依据:财税〔2004〕173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8.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股权转让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03,政策依据:财税〔2005〕103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股权转让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9.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国有股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05,政策依据:财税〔2009〕10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0.信贷资产证券化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10,政策依据:财税〔2006〕5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1.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12,政策依据:财税〔2006〕104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15、09081504,政策依据:(88)财税字第255号、财税字〔1995〕47号),应报送:
(1)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15,政策依据:(88)财税字第255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开发银行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04,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4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3.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16,政策依据:财税〔2003〕14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银行撤销该金融机构及分设于各地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3)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24.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1517,政策依据:财税字〔1988〕255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5.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3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21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6.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3902,政策依据:财税〔2002〕12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7.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3903,政策依据:财税〔2001〕10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8.农村信用社接受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3904,政策依据:银发〔2000〕2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产权转移书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29.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以及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83906,政策依据:财税〔2013〕5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3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92301,政策依据:财税〔2008〕8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本社成员证明材料。
(4)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1.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092305,政策依据:财税〔2016〕19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01401,政策依据:财税〔2004〕39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3.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01405,政策依据:财税〔2016〕82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公寓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4.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03201,政策依据:(89)国税地字第142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书立征订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行单位资格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5.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时的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03203,政策依据:财税〔2014〕84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制方案批复文书。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出具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36.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206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7.特殊货运凭证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21301,政策依据:国税发〔1990〕17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38.免征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21302,政策依据:财税〔2014〕1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飞机租赁企业相关证明。
(3)飞机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9.储备公司资金账簿和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22605,政策依据:财税〔2016〕28号),应报送:
(1)储备公司资金账簿同免征印花税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储备公司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0.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9129904,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凭证已贴花的证明材料。
(3)副本或抄本证明材料。
41.其他减免印花税的情形(减免性质代码:09129999),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
【受理部门】
纳税人可在主管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也可在税务机关公布的省内通办的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对备案类减免税的审核是对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性的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责任,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3.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需留存备查。
4.关联事项:
4.12.1—106 印花税申报
【办理流程】
【税务机关服务规范】
1.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在《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1份返还纳税人,1份税务机关留存,相关资料信息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3)提供免填单服务。
(4)提供省内通办服务。
2.升级规范
(1)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提供印花税优惠备案服务。
(2)对可以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相关附表履行手续的,不再另行办理材料。
3.规范衔接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4.1.2 减免税备案。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88)财税字第255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
7.《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号)
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
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53号)
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2号)
1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
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
1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7号)
1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号)
1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及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62号)
1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
1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1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03号)
2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
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4号)
2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财税字〔1995〕47号)
2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2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
2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
2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
27.《中国人民银行 农业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银发〔2000〕21号)
2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6号)
2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3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9号)
3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3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号)
33.《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142号)
3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
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
3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8号)
3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
【办理地点】办税服务厅、网上平台。
【办理时间】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12366。